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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像你每天看我的網誌一樣,
你的網誌一直存在我的我的最愛裡,那顯眼的地方。

是的,如同你說,
以前在我網誌裡,最常出現的,
的確是那些連我自己也解釋不來的文字,
現在卻都是生活上得瑣事以及流水帳。

我知道我做什麼你會開心,我很清楚,
我了解的,可是你知道,
如果我一直不停的讓你和我接觸了,
對你好了,我怕你不能接受別人的感情了,
我們都說過希望對方幸福的。

我也以為我們會在一起很久,
我們會考上一樣的大學,我們會一起住在外面,
我們的衣服會一起洗,三餐會一起吃,
做什麼都一起。

只是,在我們互相箝制的八個月過後,
我們分開的那個月我的確痛苦,
從小到大,第一次有那種錐心刺痛的感覺,
我想那就是受傷了吧?
老實說當時很恨你,為什麼要這樣對我,
過了一個多月的行屍走肉。
但是後來我卻想想,我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對你。
這段感情裡,我們都錯了,
錯在我們彼此濃烈到化不開的佔有慾。

生日,還是習慣有你的祝福,
節日,還是習慣有你的提醒,
長庚說近不近說遠不遠,
但是我也不知道去那裡可以作啥= =
你要帶我去玩嗎?

如果你想看我彈吉他,那我錄給你看好了 哈
其實想到你,想到吉他,
我只想到剛分手的隔天我們在練吉他,
我卻只想彈綺貞的告訴我,
我只記得那時後邊彈,我的琴箱都濕了,眼淚停不了的。

的確,我很幸運我遇到疼我的老張,
但是我也覺得你很幸運,
因為我曾經很愛很愛你,但是我不是那個對的人,
那時候的我,真的不懂的怎麼去愛一個人,
現在老天讓我們有機會分開,
是要讓你遇到比我更好更好的人。

我現在還是很愛你啊,只是,我們現在是朋友,是好朋友: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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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不哭剁手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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